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品牌课程(含数字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7作者:文章来源:本科生院浏览:9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国际水平的哈工程品牌课程,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本科品牌课程(含数字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课程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品牌课程申报范围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涵盖全部课程。申报课程应明确其在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设置情况,确保课程建设的延续性。

2.品牌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课程负责人必须承担该门课程主要授课任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治学严谨。

3.课程团队结构优化,职称分布、年龄构成科学合理,人员稳定,成员应不少于3人,能够完成课程的建设及应用工作,有热情、有积极性投入课程建设和慕课上线后的教学辅导工作。

为完成课程后续上线运行工作,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

4.品牌课程负责人应深入理解国内外同类课程发展现状和发展定位,积极构建科学优化、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专业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鼓励国际共建课程。

5.学校鼓励国家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深入持续开展慕课建设;优先支持学校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三海一核”特色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全英文课程、精品实验课程及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6.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7.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8.本年度学生评教平均低于80分或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听课评价结果在“中等”以下的课程不允许申报。

(二)建设要求

1.品牌课程应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OBE)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明晰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关系,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和预期成果。

2.品牌课程应积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建设的有效融合,完成慕课建设工作(全英文课程、实验课程以及创新创业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具体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慕课建设要求及设计标准》(附件5)。

3.品牌课程应积极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度挖掘思政元素,形成课程思政讲授案例,形成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整体建设工作。

4.品牌课程要注重构建研究型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案例式等现代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践。课程考核方式要注重针对课程目标及具体内容进行细化设计,积极推进过程性考核;品牌课程应注重配套教材建设。

5.品牌课程必须保证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三)其他

品牌课程的慕课录制工作由学校统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待课程确定立项后,由课程负责人从入围合格供应商中根据课程情况自由选择。

二、数字课程申报

数字课程是将传统教材出版向课程出版拓展形成的全新出版模式,它能够将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环境有机结合,突破传统教材出版在内容和呈现形式上的限制,使得优质在线课程建设成果能够像传统教材一样,得到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在线课程可持续建设的良好机制,从而真正实现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数字课程出版主要适用于优秀在线课程(如国家级、省级、校级MOOC等)。教师借助数字课程的支撑,可以进行翻转课堂、混合式、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实施,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果。数字课程包括教学视频、演示文档、重点难点详解、习题、参考文献等丰富的自主学习资源。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数字课程申报范围为学校已经立项的品牌课程(含慕课立项课程)和本次拟申报立项的品牌课程。

2.数字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3.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4.已上线的在线开放课程、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享有优先推荐资格。

5.同一数字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所列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6.数字课程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课程出版平台推进课程建设工作,保证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7.本年度学生评教平均低于80分或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听课评价结果在“中等”以下的课程不允许申报。

(二)其他

1.数字课程出版依托高等教育出版社云课程平台。正式出版的数字课程,出版社提供出版版号(ISBN号)和出版证书。

2.学校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学校课程的知识产权、师生权益和资源信息安全。建设过程中高等教育出版社编辑将与老师一对一交流沟通。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品牌课程

1.品牌课程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限报5门。原则上至少有一门课程为兴海学术团队成员作为课程负责人参与申报。

2.对于有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学院,学校予以增加申报名额一个。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已立项品牌课程慕课建设任务的学院,本次申报名额将按照未完成建设任务课程数予以收回。根据建设要求,本次统计范围为学校2017年立项品牌课程慕课建设情况(具体见附件6)。

4.品牌课程申报者填写立项申请,学院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本科生院。

(二)数字课程申报无名额限制。申报者填写立项申请,学院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本科生院。

(三)品牌课程和数字课程一经确定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负责人。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经原课程负责人同意并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送至本科生院备案。

(四)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的品牌课程和数字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支持保障及建设周期

(一)对于确定立项的品牌课程,学校根据课程学时数及具体建设内容拨付相应建设经费。

(二)对于确定立项的数字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1万元的建设经费,同时支持平台出版费用。

(三)为支持优质课程的持续建设,学校每年给予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2万元,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四)对于学校确定立项建设的品牌课程和数字课程,鼓励学院及基层学术组织自筹经费予以配套。慕课必须应用于本校实际教学过程中,实施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模式。各学院对慕课首次正式上线开课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可按对应传统教学课程的3倍认定,后续三年中开课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可按对应传统教学课程的2倍认定(含2017年及2018年学校立项品牌课程)。

(五)两类课程的建设周期均为1年。

五、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品牌课程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八份)(见附件1)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品牌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

(二)申报数字课程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数字课程出版申请表》(一式八份)(见附件3)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数字课程出版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

(三)以上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123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办,电子版发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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